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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教师应该关注什么?

已浏览:25962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3-13

  

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教师应该关注什么?

统考变选考 打破百分制

规范自主招生 整顿高考加分

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

新高考时代来临,亲爱的教师,你准备好了吗?

12月16日、17日,在万众期盼中,《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4个高考改革配套文件接连公布,明确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综合素质评价怎么评,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颇高的自主招生和高考加分提出具体意见,让公众热议了许久的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有了具体的“施工图”和“计划书”。

那么,其中有哪些是教师值得关注的东西呢?小编特意将其中教师应了解的核心内容作了梳理,在此奉献给大家,可都是干货哟!

今年9月,国务院公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即不再把高考成绩当做升学的唯一决定因素,而是把“两依据、一参考”作为升学的标准。“两依据”指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则是指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这多出来的“一依据”、“一参考”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热点和难点。而此次出台的两个配套文件,显然为处于困惑的学校和区域提供了改革的方向和实践的答案。

“改革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强调说。

学业水平考试:

从统一动作到自选科目

从百分制到等级制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从2005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在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推开,目前,已有30个省份实施(有20个省份超过5年)。但考试组织方式、内容、成绩使用等还须亟待改进。

与以往不同,这次学业水平考试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的话说,“是此次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这就意味着,高考成绩将会是“3+3”模式,除了规定的语数外3科外,还有学生自选的3门科目。“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使得文理不分科成为了可能。”郑富芝说。

同时,改革还为考生提供了两次选考机会。《意见》规定,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学生的焦虑和心理负担,满足学生更换选考科目的要求。

除了在学业水平考试赋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本次改革的另一亮点是打破百分制。《意见》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它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一般分为五个,并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郑富芝说。

新的高考招生模式给了人们一种“柳暗花明”的欣喜和期待,同时也引来一些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权威性、可信度的担忧。对此,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刘宝剑认为,只要坚持做到“统一组织和管理,统一命题和考试,统一评卷和划分等级”,就能确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什么有了内容 怎么评有了程序

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谋划与高中新课改同时起步,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综合素质评价,但综合素质太抽象,难以把握、无法量化等问题,是困扰很多学校的难题。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对此,《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和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针对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比较抽象的难题,《意见》强调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的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为了保证综合素质评价“不走过场”,《意见》特别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5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5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如何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信,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意见》在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组织管理上作了系统设计。比如在评价内容上,《意见》提出,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在近年来的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暴露了一些薄弱环节,此次教育部发布《意见》,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益尝试,向着高校在招生录取时更加方便、高效地使用综合素质档案迈出了重要一步。”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世洁说。

而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看来,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一参考”后,加分不再成为必要,教育人所倡导的素质均可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考察内容,而不是采用加分的方式。“在这次高考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加入对于基础教育的积极影响是最深远的。这也是本次高考改革最大的价值体现,其意义远远超过对考试科目的改革。”王殿军对综合素质评价给予了极大希望。

自主招生与高考加分:

叫停高校联考 减少加分项目

此次高考改革配套文件,不仅对高考制度进行了明晰的规定,也对高校自主招生提出了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为什么这样安排?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说,这样做有3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选拔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出分后,高校如果根据高考成绩设定门槛,部分有学科特长但高考成绩稍低的学生可能被挡在门槛之外。二是有利于维护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高考出分后,部分考生家长追求自主招生“优惠分值”目的性增强,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利害性加大,防范营私舞弊和权力寻租风险的压力增加。三是有利于保证现行高考录取进程不受影响。如高考出分后开始自主招生,须将全国各省整体录取开始工作时间推迟2周左右,会增加全国考生录取等待时间。

每到自主招生季,“北约”、“华约”和“卓越”等高校联盟都会上演轰轰烈烈的抢生源大战。对此,《意见》明确,自主招生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这意味着,这些高校考试联盟将全部取消。

新政也体现了科学选才的初衷。以往自主招生考试日趋接近高考,再加上培训机构的推手作用,异化了自主选拔的科学性,使自主招生成为变相的应试招生。针对这些问题,《意见》要求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使得自主招生的“门槛”不再以学习成绩作为单一指标来确定。明确不得采取联考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评价作用。对于个别优秀考生可申请破格录取,也有助于“不拘一格降人才”。

自主招生饱受社会争议、被人广为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选拔规则不明晰、决策机制不健全、选拔过程不透明、监督监管不到位。为了让自主招生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意见》特别强调加强信息公开,将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强调严查违规行为,提出了“11条”自主招生工作禁令,进一步健全申诉和举报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而在规定“11条”自主招生工作禁令的同时,教育部等部委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对于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科学选才、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维护国家教育考试良好形象,具有深远意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