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孝高新闻 > 通知公告 

中央、省委关于换届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已浏览:2995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7-26

 中央、省委关于换届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近期,为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先后下发多个文件,对严明换届纪律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九严禁”、“四凡必”:《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明确提出“九严禁”的纪律规定和“四凡必”的换届工作要求。

  “九严禁”即:①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②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③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④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⑤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⑥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⑦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⑧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⑨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凡必”即:凡是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的,①干部档案要做到“凡提必审”;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做到“凡提必核”;③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要做到“凡提必听”;④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做到“凡提必查”。

  二、“九必须”。《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鄂组发〔2016〕2号)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组织程序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的组织原则。①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和政治立身根本要求,在换届中做组织的人、听组织的话、坚决服从组织安排。②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看问题,在换届中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③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换届中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④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换届中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带头人。⑤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⑥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坚决按法律法规章程办事,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⑦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对涉及换届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⑧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要按照程序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决不允许脱离组织越级汇报或向有关领导个人提出提拔、交流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为干部的使用私下说情打招呼。⑨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凡是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都要认真落实执行。

  三、“四必谈”、“四必看”:中央、省委高度重视换届期间思想教育工作,强调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各级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有重点地开展专题谈话,做到“四必谈”;要组织“四类”重点对象观看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警示教育片,做到“四必看”。

  “四必谈”即:①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②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③重点岗位干部必谈;④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必看”即:①几大班子领导必看;②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③负责换届机构人员必看;④“两代表一委员”必看。

 

孝感市市县乡换届纪律:

“九个必须”:一是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二是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三是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四是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五是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六是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七是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八是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九是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九个严禁”:一是严禁拉帮结派;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八是严禁跑风漏气;九是严禁干扰换届。

“四进”:进教管室、进机关、进基层、进头脑。

大力开展换届纪律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监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