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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高中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已浏览:8070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4-23

 关于开展孝感高中2018-2019学年度团员教育

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18-2019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的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团员。

三、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评议等级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 以内。

1、优秀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自觉遵守团章,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

拥护党的领导,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能够执行团的决议, 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心集体, 乐于助人, 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内容和流程

1、团员个人总结:每名团员围绕自己在2018-2019学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个人总结表》”并上交至团支书,由团支书进行整合汇总。

2、团支部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并开展民主评议。

(一)学习教育阶段。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全国两会报告、团的十八大精神报告、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增强团员先进性、从严治团、改革攻坚等方面为重点(参考附件1:学习资料),结合本级团组织实际工作,选取一到两个点,进行学习、分享、互动、交流(也可自定形式),力求在一到两个问题上有所突破、提升,在此基础上谋划本班团组织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和影响力。

(二)民主评议阶段。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填写“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团员民主测评表》”。团支部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 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填写“附件4:《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2送团委盖章、附件4交至校团委),报团委批准。团委根据团支部上报的建议评议等级和优秀团员名额,研究确定优秀团员名单。

3、组织审核处理:团委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团委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 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对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经团委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合格”字样。

3、对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 予以教育帮助。

4、对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团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共青团孝感高中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