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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已浏览:20907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5-1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为60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财政贴息贷款,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计利息,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还本付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为5-14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条件:

(1)农村特困户和城市低保户凭《特困证》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凭《孤儿证》或《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的家庭,由学生本人写出遭受天灾人祸简要经过的贷款书面申请,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并盖章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办理。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凭家庭成员户口本、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出具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证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须写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具体情况),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办理。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凭家庭户口本、本人写出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的书面申请书,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办理。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凭家庭户口本、《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

1、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站注册账户,进行网上贷款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村委会进行审查,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村委会出具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加盖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公章。

4、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到孝南区教育局(孝感市槐荫大道238号)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能够证明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残疾证、下岗证、、、、、、

(3)村委会、乡镇民政办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印证材料。

(4)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1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0712——2860935

  联系人:朱老师

                    孝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