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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已浏览:8691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16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高中毕业生资助政策宣传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工作,经商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高考升学的学生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国家开发银行印制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模板见附件1),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下发致高中毕业学生的资助政策等公开信。根据相关安排,请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申请指南》发放工作

向本辖区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学生免费发放《申请指南》(不限于本地户籍的学生),并将本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学校、学生。为让学生和家长均能熟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指南》回执需学生及家长签字留学校备查,家长不便签字的,可由学生电话联系家长解释清楚政策后由学生代签,备注已告知家长,《申请指南》将于近期免费邮寄至各市、州、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协同管理体系,各市、州、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发放一部分《申请指南》和《公开信》到一些偏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集中的村(居)委会,如数量不够,各地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自行加印。

2、组织好政策宣传

组织辖区内的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助学贷款主题课、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应届毕业学生说明预申请的流程,以及正式办理贷款、签订合同的手续和流程。特别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宣传力度,组织高中、中职和乡镇中心校开展“走村入户、到班到人”的“助学贷款专题课堂”“专题讲座”等宣传活动,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到精准资助不留死角。

3.开展防诈骗宣传

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诈骗学生或家长,请各地结合《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郑重声明》(见附件2)开展防诈骗宣传,做好防范工作。一是建立责任制,高中学校校长和高中班主任、老师不得联合社会人士以帮助学生申请资助为由收取“咨询费”、“手续费”、“中介费”,严格按照“谁参与、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建立报告制,凡是发现有社会不法分子以帮助学生申请资助为由收取“咨询费”、“手续费”、“中介费”的等诈骗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各高中学校要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对学生或家长反映情况,要按政策予以及时调查处理。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毕业生预申请工作

(一)预申请范围(需同时满足):

1.县、市、区所属学校学生户籍地与就学地都在本县(市、区),省属中职学校学生户籍地在湖北省内的;

2.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应届毕业生或建档立卡家庭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已报名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二)预申请方式

1.汇总预申请信息。高中和中职学校汇总预申请学生信息,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附件3,认定类型填写“高中助学金”或“建档立卡”)后,将电子表格和纸质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中职学校于4月27日前直接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电子档和盖章件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dkzx_hb@163.com邮箱。

2.审核预申请信息。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预申请学生是否在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或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

 3.导入预申请信息。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4月27日前,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电子档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操作手册》(附件4)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并提交,同时将高中和中职学校填报的纸质盖章件存档(201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功能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户籍在县、市、区但在市州直属学校就读的学生,预申请工作由市州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4.告知预申请学生。高中和中职学校将审核通过的预申请名单告知学生本人,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告知学生。

注:1.完成预申请的学生,考上大学后办理贷款时仍需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填写详细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上“资格审查情况栏”不需要盖公章。

2.未参加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期间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村(居)委会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请各地高度重视资助政策宣传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政策宣传和预申请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省开行组成联合督导组,实地走访,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预申请工作组织不到位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张光明   邮箱:dkzx_hb@163.com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8年)

2.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郑重声明

3.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操作手册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9日